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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10号建议的答复(修城服字〔2022〕46号)
文章来源: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7-18 09:12

字号:【

索 引 号
HL10530-0401-2023-00006
文章标题
对县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10号建议的答复(修城服字〔2022〕46号)
文  号
修城服字〔2022〕46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2-07-18
发布机构
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崔磊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村庄民主自治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为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生活垃圾治理及分类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完善提升:

一、当前农村垃圾治理模式

2022年3月份前,我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村内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清运,政府购买服务、由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主管的天津中滨远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二是乡镇、村庄连接道路、道路两侧、河塘沟渠、村内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由各乡镇负责。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运营公司与乡镇之间存在农村垃圾管理、治理空白,如乡镇与村、村与村交界处、河塘沟渠、田间路头等。

为进一步解决管理空白,我们通过深入调研,经县政府同意,制定了《修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优化提升方案》,将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运营公司承担的全县8个乡镇187个行政村村内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的收集、村内环卫设施的配置管理等责任移交到乡镇负责,并将相应的服务经费以考核奖补的形式拨付给乡镇。公司负责全县8个乡镇187个行政村村内生活垃圾的清运。新的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已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属地与运营公司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城乡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方位、无缝隙、全覆盖管理。

二、近期采取的治理措施

(一)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监督考核

新的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实施后,我们分别制定了对乡镇和公司的《农村垃圾治理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常态化开展督查。一方面,以农村垃圾治理办公室为载体,专组专车,每天督查运营公司垃圾转运和乡镇清扫保洁质量、垃圾清运效率、环卫设施维护清洗等情况,发现问题要求运营公司和乡镇立即整改。另一方面每月由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爱卫办、城市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考核组,对运营公司和乡镇的环卫作业质量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分,评分作为拨付运营公司运营费用和乡镇垃圾治理经费的依据,确保农村垃圾治理成效。

(二)稳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

今年,我们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为契机,在26个试点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村采用“二次四分法”模式,首先是“户一次两分类”,即由农户在家中将垃圾分为干、湿两类分别投放;然后是“村二次四分类”,由收集员上门分类收集,干垃圾运送垃圾场处理;湿垃圾运送至沤肥池或堆肥房进行沤肥,就地再利用;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运送至分拣中心暂存,然后对接专业化公司处置。

垃圾分类采取入户收集模式,撤除村内沿街大垃圾桶,并至集中存转点,杜绝了垃圾爆桶等现象,有效改善了村内环境卫生状况。

目前,26个试点村建设20个分拣中心,已完工15个;建设21个地沉式沤肥池,已全部完工;韩庄村“微生物有机堆肥房”设备已开始投入使用;配置14320个垃圾分类桶,已全部发放到户。10个村垃圾分类已经规范化运行。

三、下步安排

(一)进一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监督考评机制。加大对项目公司和乡镇的现场督导力度,重点对项目公司垃圾桶配置、更新情况、垃圾日产日清情况和乡镇环境卫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形成通报上报县农村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形成高位推动的长效机制。

(二)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一方面将加大正在推进的26个试点村垃圾分类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尽快实现规范运行;另一方面,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拓展农村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力争尽早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不知您对上述答复是否满意。也许您有更好的办法,请来电或来信告知,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


修武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