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城镇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修武县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适用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武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标准的批复》(焦政文〔2014〕56号),已正式施行10年。随着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县域城镇土地使用税执行标准与经济发展现状相脱节的问题日渐显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有关部门、企业、专家等多方面意见,依据省政府的有关批复进行了此次调整。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征收范围
修武县城关镇、周庄镇、郇封镇、七贤镇、云台山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应税土地。
(二)税额标准
一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11元/平方米,二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6元/平方米,三级土地年税额标准为4元/平方米。
(三)等级划分
一级土地范围:城关镇,东至茱萸大道,南至万善路,西至郑焦城际铁路、大沙河,北至新焦铁路。郇封镇,东至李官路,南至新焦铁路,西至X090常位线,北至C003县道。云台山镇,东至云台山镇与辉县界,南至沿太行高速—乌海线—金云路,西至东虎路,北至云台山镇与山西省陵川县界(五家台村、古洞窑村、前黑石岭村、后黑石岭村、岸上村所辖范围除外)。
二级土地范围:七贤镇,东至郑云高速,南至C329云小线-C326云乌线,西至C330乌云线-乌海线,北至纸坊河。周庄镇,东至X008小郜路,南至丰收路,西至东海大道,北至新焦铁路。郇封镇,东至X090常位线,南至X011黄河路—Y009县道—C563县道,西至郑焦城际铁路-万善路-茱萸大道-新焦铁路-郑云高速,北至C003县道。
三级土地范围:上述一级土地范围和二级土地范围之外的城关镇、周庄镇、郇封镇、七贤镇、云台山镇行政区域内的其他应税土地。
(四)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及税额标准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