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9月23日,县政府印发了《修武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关于本轮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要求,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中交易,适用相同规则,接受市场监管。为贯彻落实国家试点要求,指导我县有序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我县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出台了《方案》。
二、出台目的
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加快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审慎稳妥有序地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内容
《方案》共五部分,分为试点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附件《修武县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 工作目标。完善产权制度,明确入市主体、范围和途径,建立入市交易平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入市抵押担保等机制。
第三部分 工作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和政策体系,强化规划引领和用途管制,创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实现形式,完善入市规则和程序,健全城乡建设用地一体化市场,探索入市委托和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入市收益分配管理等内容开展试点探索。
第四部分 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部门职责分工、创新管理、注重宣传、建档规范等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 附件。入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