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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办〔2023〕10号关于印发《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23 16:42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01-0205-2023-00003
文章标题
修政办〔2023〕10号关于印发《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文  号
修政办〔2023〕10号(有效)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行政规范性文件> 2023年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修政办〔2023〕10号


)政府,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要求,现将《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各单位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确保清单的准确性、权威性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确保与《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持一致。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各单位要依托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调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严格审查把关,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附件:《修武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docx

 

 

 

2023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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