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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文〔2023〕33号关于印发修武县太行山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21 16:37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01-0204-2023-00013
文章标题
修政文〔2023〕33号关于印发修武县太行山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修政文〔2023〕33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其他文件>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21
发布机构
县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武县太行山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修政202333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武县太行山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721

 


 

修武县太行山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方案

 

连翘属落叶灌木,是木樨科连翘属植物,果实有清热解毒、散结消肿的作用,具有高的药用价值,是我县的主要中药材品种之一,其采摘收入也是山区群众增收的重要来源。野生连翘主要分布在我县北部山区云台山镇、西村乡境内,分布面积23万余亩。近年来,受连翘价格上涨、利益驱动的影响,出现了抢青采收、私挖移植野生连翘的现象,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破坏,而且导致连翘产量、品质、价值下降,损害了我县连翘市场的声誉。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采收秩序,打击抢青采收、私挖移植的行为,提升我县野生连翘的产量和品质,有效保护群众增收的宝贵资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黄河流城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提质增效为基本原则遵循生态系统规律,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生态和经济效益

、主要

根据我县生态区位和气候特征,对照2020版《中国药典》连翘检测项标准,将全县连翘的采摘时间确定为每年的81日之后,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销售、收购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具体任务

(一)乡镇政府为野生连翘保护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辖区内野生连翘资源管护,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告示等方式,把禁止抢青采收、私挖移植野生连翘的政策宣传到户、到人;重点区域要有专人看管、护林员兼管等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内野生连翘的管控工作。

责任单位:云台山镇、西村乡

)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加强对抢青采收、私挖移植野生连翘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私挖移植、未到采收期采摘连翘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三)对未到采收期在我县范围内收购、运输不合格连翘的企业和商贩,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对中药店的监管,大力宣传抢青采收的危害性,增强中药材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自觉抵制青收购。

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野生连翘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对野生连翘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前抓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落实到位。

(二)严格责任落实。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宣传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抽调专人组建联合检查队伍,制定方案,建立台帐,坚决打击在未到采收期间采摘、收购、运输、存储、加工、买卖野生连翘等行为

)强化考核督查。将野生连翘资源管护和合理利用作为相关乡镇和部门的重要督导内容,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相关执法部门,成立督导加强对野生连翘管护的全程督导,实行日常督导、定期公布,确保我县野生连翘采收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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