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10月2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县文化艺术中心第五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三龙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江山、李晓海、薛莹、刘忠宝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会代理主任侯占浩,副县长王振,县法院院长孙艳,县检察院检察长甄娜及政府办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修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任免名单
(2023年10月26日修武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新勇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穆玉玲同志为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任命:
卫 超同志为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姜甜甜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周庄人民法庭庭长;
王艳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陈士杰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秦 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兴政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苗 培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徐新勇同志的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卫 超同志的云台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范 鑫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崔世兵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修武融媒 王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