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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九小”场所多部门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修政办〔2023〕30号)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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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九小”场所作为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的代表,涉及众多行业和领域,分布广泛,人员密集,消防安全问题愈发突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九小”场所的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旨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消防安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二、文件的核心内容有什么?

1、明确联合监管部门职责:明确乡镇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员会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中的领导地位,要求乡镇政府将消防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协调配合机制。

2、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将形成合力,共同对“九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监管。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隐患整改等方式,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的消防安全管理。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研判火灾形势,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4、明确监管职责:各部门在联合监管机制中的职责分工清晰明确。例如,公安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消防救援部门负责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相关行政许可和产品质量监管等。

5、加强隐患排查整治:针对“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对“九小”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

6、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同时,指导“九小”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7、加强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高“九小”场所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三、文件出台的实施意义与影响是什么?

本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将有力推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和精神,切实做好“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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