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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武县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修政办〔2022〕25号)政策解读(已废止)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5-30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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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出台的?

2019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明确要求金融监管部门要按法人机构实施差异化考核,形成贷款户数和金额并重的考核机制。要求商业银行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

鉴于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和市县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服务质效,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机制,依据《中共修武县委办公室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修武县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修办20215),坚持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为导向,以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为重点,制定科学有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突出转型升级,强化信贷质量,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制定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想是什么?

一是简化统一考核体系该项考核主要涉及7家商业银行及1家政策性银行。银行的考核,由县金融投资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修武县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修武监管组等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二是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主要围绕修武县“文旅兴县”、“工业强县”发展战略,除设置贷款增长率、贷款余额、余额存贷比等常规指标外,设置支持转型指标,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银行信贷资金向县域投融资平台、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及涉农领域投放,引导银行加大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增加涉农贷款比例,提高信贷审批效率信贷获得率,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加大考核结果运用。重点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按照年度考核得分和贷款余额总量,对级银行进行考评。评价结果作为县级财政资源分配、专项资金存放管理、先进表彰等事项的依据。有效激发银行机构加大贷款投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三、文件中《评价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评价办法》共分大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明确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办法的导向和原则。

第二部分:考核对象及评价期。主要明确在修武县的7家商业银行为评价对象。

第三部分:考核工作牵头部门。主要明确该项考核由县金融投资服务中心牵头,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修武县支行、焦作银保监分局修武监管组等部门配合完成

第四部分:评价内容与评分标准。一是评价内容及评分依据。从新增贷款、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支持力度、贷款增长率、贷款余额、余额存贷比、新增重点项目贷款、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涉农贷款及税收贡献度等维度,以银行机构为单位,分类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绩。根据各项指标总得分测算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落实情况,各单项政策详细评分标准在文件中具体列示二是年度总成绩形成依据。指明各银行最终排名以前三季度各自的20%加上第四季度评分的40%形成年终排名。三是数据来源。明确了各项指标数据的出处和主管部门。表彰说明指明对最终评价前三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报请县政府进行表彰

部分:特殊说明。主要是明确对政策性银行——农发行依据其新增贷款业务的全市的位次进行单独评价。

部分:结果运用。明确评价结果作为县级财政资源分配、专项资金存放管理、先进表彰等事项的依据

部分:其他。明确原评价办法修政办〔202158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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