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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修政〔2020〕5号)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0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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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0203-2021-00013
文章标题:
《印发《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修政〔2020〕5号) 政策解读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02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一、《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实现蔬菜生产布局合理,市场调节能力增强,四季均衡供应,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并保持稳定,产量逐步达到6.6万吨左右;肉、蛋、奶分别达到2.1万吨、1.3万吨、0.05万吨;产销衔接、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形成;市场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规模化“菜篮子”企业可追溯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关于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任务是什么?

主要任务有3大项:第一,统筹规划,提升“菜篮子”生产能力。一是搞好规划布局,提升蔬菜生产水平;二是加快转型升级,增强畜禽生产及供给能力;三是规划先行,发展高效水产养殖。第二,完善市场体系,促进产销衔接。一是加强对产地批发市场的建设指导;二是支持城市批发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是促进产销衔接;四是建立完善信息网络和分析预警机制。第三,健全监管体系,提升“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是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二是抓好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大品牌培育和创建。

三、实施“菜篮子”工程的工作措施是什么?

通过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科技局、金融工作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解决“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商务、金融、自然资源、规划、交通等部门通过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服务和协调,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资金,扶持和壮大“菜篮子”产业发展,加大资金投入,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通过建立“菜篮子”市场预警机制,制定 “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建立“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菜篮子”保险制度和渔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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