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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修武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修政办〔2022〕55号)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9-2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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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日,我县印发了《修武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帮助公众更好理解该《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刻认识“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的重大意义,把培育市场主体作为工作重点,将稳市场主体与稳经济稳增长有机结合,2022年8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豫政办 2022〕71号),要求: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着力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确保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规模达到1000 万户9月2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焦作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焦政办 〔2022〕51号),确保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规模达到30万户市政府要求各县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形势、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下大力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就是抓住了稳经济稳增长的基础和关键。各级、各部门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摆到关系全省发展大局、实现全年红的战略高度来抓,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把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作为重大责任,把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减负帮扶作为重要工作,用非常之力、施非常之策、下非常之功,加大工作力度,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重要基础支撑。

第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推动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当前,我市场主体虽然发展平稳,但多而不精、大而不强、全而不优等问题仍然存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突破口,以推动市场主体提质增效为目标,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贯通起来,积极推进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要素链、制度链五链深度耦合,大力支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创业群体枝繁叶茂、国有企业顶天立地、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茁壮成长,助力我经济发展

第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市场主体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就业保障和衣食住行。疫情发生以来,市场主体经受了多轮次冲击,迫切要求我们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场意识,紧盯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所急所需所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帮扶作用,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纾困惠企政策,不断加大信息、技术、资源、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努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全力帮助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积极自救、渡过难关、发展壮大,以市场主体一域之稳,为稳就业、稳预期、稳人心、稳社会大局提供关键支撑。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包括五个部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共25项: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行社保费缓缴政策多方减免房屋租金降低水电气暖使用成本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引导个体工商户电商登记注册,推行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推广普惠小微贷款、推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作用、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投资审批流程、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保障措施及附件。

四、相关政策问答

1、在扩大市场主体增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首先要优化环境、创造条件,充分激发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活力和热情,让新的市场主体不断涌现。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对标国内前沿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惯例,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推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政务服务制度等创新突破,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一是全面精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审批服务,重塑审批服务体系,纠正以批代管、事前严审的传统做法,破除市场准入的不合理限制,不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当好服务员、店小二,服务市场主体生得下、扎好根。二是要全面推行无风险事项非禁免批、低风险事项备案备查、一般风险事项告知承诺、高风险事项严格审批的审批服务模式,努力塑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三是要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对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要逐项明确具体审批要求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不设兜底条款,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四是要不断优化开办服务,推行企业开办事项一网通办、一次办妥、一日办结,推广全程电子化办理、互联网+审批、全域通办、跨省通办,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互通互认。五是要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激发大众创业活力和热情,丰富创业载体,培育创业土壤,做多创业主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宣传和教育培训,营造浓厚创业氛围,为市场主体发展开源。

2、在稳住市场主体存量方面,文件提出了哪些措施?

存量市场主体是发展的基础,必须服务好现有市场主体,充分掌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它们活得下、长得大,留得青山、赢得未来。文件提出了五个方面举措:一是要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的全要素保障,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助企服务;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二是要千方百计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社保费缓缴政策,做到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实现市场主体平稳发展与就业保障互相促进、互相助力。切实做好保供稳价,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三是要进一步畅通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统筹运用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金融债等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四是要创新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权益。五是要大力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引导有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转为申请歇业,帮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成本、积蓄力量,保住重启发展的内在活力。

3、如何抓好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

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着力点,必须抓实抓好。个体工商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近七成,在吸纳就业、活跃市场、促进消费、安定社会、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个体工商户单个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生活服务业等传统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受冲击影响较大。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在全省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广大个体创业者可以随时随地申办营业执照,零门槛创业。文件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凝聚合力,分类施策,在市场准入、政策优享、信贷支持、转型升级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全面、更系统、更大力度、更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切实构建常态化帮扶机制。重点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引导依法登记注册,推出一批绿灯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歧视、妨碍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查处不正当抢占市场份额、挤压个体工商户生存发展空间的行为,保障个体工商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提出一是要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多方减免房屋租金,进一步降低水、电、气、暖、网等使用成本。二是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和价格扣除比例,增加小微企业合同规模,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门槛。

4、如何做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工作保障?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涵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涉及政府职能的各个领域。政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明确目标任务,找准适合本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方法路径,按照能出尽出原则不断丰富政策措施,抓好落实落地,打通最后一公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包括准入、准营、发展、扩张、退市等多个环节,涉及政策、法规、资金、用地、用工、用房等多个方面,需要多部门协同发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履职尽责,完善配套政策,合力推进工作。要充分宣传推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深入解读政策,推动政策精准直达,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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