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该《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力量向基层下沉延伸,整合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以及《焦作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焦政〔20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 该《实施方案》的编制过程有哪些?
答:2022年7月5日,按照“乡镇梳理、县级确认、市级统筹”自下而上的方式,梳理汇总《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赋权清单目录》。县司法局起草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向市司法局进行请示汇报。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形成《修武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县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等六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指导思想、改革的主要内容、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提出我县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四项原则。
第三部分是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范围。提出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注重结合乡镇发展定位,在乡镇突出乡村振兴和文化繁荣等职能,具体行使涉及7个部门的54项行政处罚权。
第四部分是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从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执法保障、强化培训、帮扶指导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机构设置和执法保障措施。
第五部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从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等三方面提出具体明确要求。
第六部分是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稳妥移交事权、加强运行监管等四个方面予以规定,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