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科学完善的自然资源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修政办〔2021〕7号),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管理体系。
二、如何建立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
一是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全县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建立本辖区全域网格,结合实际,合理划分若干网格,按照职责职能建立网格管理队伍、完善责任清单、考核办法,实现网内行政审批、批后监管、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构建责任明确、资源整合、运作高效的审批、监管、执法“三融合”自然资源管理新格局。二是划分县、乡、村三级网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设立县级网、乡级网、村级网格体系。通过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推动自然资源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对各网格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网格内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是设立县级总田(山)长、田(山)长、网格员。县级田(山)长主要职责是推动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和落实,协调和督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负总责。对村级田(山)长主要职责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网格员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在各级田(山)长领导下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上报、劝阻、制止。宣传上级关于田(山)长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