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春霞等21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修政任字〔2016〕4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6〕70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王春霞同志为县金融办副主任;
任命王克杰同志为县农开办主任;
任命宋海燕同志为县统计局驻产业集聚区统计分局局长;
任命吴艳丽同志为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城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任命董方伟同志为县卫计委副主任;
任命王磊同志为县中医管理局局长;
任命乔凤丽同志为城关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命薛为民同志为周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命祝娜同志为云台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命薛谦同志为王屯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命李宁宁同志为五里源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任命李江涛同志为西村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免去杨莉同志的县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职务;
免去闫平同志的县农开办主任职务;
免去常香玲同志的周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都丽平同志的云台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方园同志的王屯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刘海祯同志的五里源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双成同志的西村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闫小国、刘喜荣二同志的小营工贸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