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任字〔2021〕9号关于段建党等11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 引 号
HL10001-0301-2021-00008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21〕9号关于段建党等11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段建党等11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修政任字〔2021〕9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21〕114号文件,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段建党同志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其原任的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任命刘旭同志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的职务;
任命朱珺安同志为县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
任命刘三妮同志为县乡村振兴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的职务;
任命薛海涛同志为县美学经济服务中心(大健康产业促进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美学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的职务;
任命秦东亮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免去孟江同志的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麟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红艳同志的县美学经济服务中心(大健康产业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曲长健、任杰同志的县小营工贸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