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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任字〔2016〕5号关于张文梅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jzxwzf 发布时间:2016-06-2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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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6-00005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6〕5号关于张文梅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6〕5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6-06-27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文梅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修政任字20165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694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张文梅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迎超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范新河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