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任字〔2016〕5号关于张文梅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6-00005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6〕5号关于张文梅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6〕5号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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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6-06-27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文梅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修政任字〔2016〕5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6〕94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张文梅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迎超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范新河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