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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任字〔2021〕7号 关于刘艳军等15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6-2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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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0301-2021-00007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21〕7号 关于刘艳军等15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21〕7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1-06-21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艳军等15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修政任字〔20217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2177号文件,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刘艳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

任命抄长青同志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任命李江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买海啸同志为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任命陈健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任命王海鲸同志为县人防办副主任;

任命薛海涛同志为县美学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

任命马靖同志为县青龙峡风景区管理局局长;

免去刘建山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伊利清同志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关小中同志的县青龙峡风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孔全喜同志的城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芦红叶同志的周庄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姜薇薇同志的西村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华同志的县圆融寺风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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