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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任字〔2013〕7号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世宏等27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jzxwzf 发布时间:2013-09-17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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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3-00013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3〕7号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世宏等27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3〕7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3-09-17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周世宏27位同志行政职务

 修政任字 2013 7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395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周世宏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正科级)、水资办主任,免去其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伟同志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务;

任命杨莉同志县发改委副主任;

任命刘瑞清同志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机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胡东辉同志周庄新市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城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马育明同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董国兴同志的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新全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非税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文利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团结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文生同志的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金伟同志的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薛万国同志的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晓和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河军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都永昌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金玉、薛延军二同志的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庆堂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太行山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保平同志的县山区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小全同志的县扶贫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钦建军同志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长江同志的县一中副校长职务;

免去秦明亮同志的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同清同志的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利民同志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小明同志的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2013 9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