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任字〔2021〕11号关于付新忠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索 引 号
HL10001-0301-2021-00010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21〕11号关于付新忠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文 号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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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21-09-13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付新忠等3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修政任字〔2021〕11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21〕142号文件,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付新忠、王书芳、陈晓路三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