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修政任字〔2013〕5号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晓海等15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jzxwzf 发布时间:2013-08-15 21:17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3-00011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3〕5号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李晓海等15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3〕5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3-08-15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李晓海15位同志行政职务

 修政任字 2013 5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380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李晓海同志为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齐为杰同志为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祥祯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山磊同志为县法制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巍同志为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买海燕同志为县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爱玲同志为县金融工作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小中同志为县公路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县人防办主任职务;

任命王二军同志为县规划局局长、规划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职务;

任命武拥军同志为县人防办主任,免去其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招商办主任职务;

任命薛明喜同志为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任命杨卫东同志为县特色商业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路局局长职务;

任命雍冬明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迎春同志为县食品安全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法制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范承运同志的县规划局局长职务。

 

 

 

                                         2013 8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