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修政任字〔2013〕1号 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晓路等11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jzxwzf 发布时间:2013-04-29 20:55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01-1401-2013-00004
文章标题
修政任字〔2013〕1号 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陈晓路等11位同志行政职务的通知
文  号
修政任字〔2013〕1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3-04-29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陈晓路11位同志行政职务

 修政任字 20 13 1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1326号文件,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陈晓路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林迎超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应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范新河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任命刘成海同志为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海军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  昊同志为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姚向阳同志为县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伍德富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社安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小中同志的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薛小金同志的县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二○一三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