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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修市监〔2024〕47号)
文章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01 11:05

字号:【

索 引 号
HL10230-0402-2025-00005
文章标题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修市监〔2024〕47号)
文  号
修市监〔2024〕47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4-01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范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过期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强化治理,严厉打击过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以零售业和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以大型超市、便利店、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为主要对象,加大对过期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案件5起,罚款金额142131余元,有效规范了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严查过期食品退货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随意扔弃过期食品的行为。将专项整治常态化,对过期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增加食品违法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经营单位对过期食品自行销毁的证据保管,明确临近过期食品的标志说明,规范临近过期食品的促销和赠送行为。

2.加大宣传,设立过期食品有奖举报制度。在强化市场监管的同时,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强对过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报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过期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引导群众参与到维护食品安全的工作中来。同时,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现金奖励,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销售企业的内部人员举报,从而发动人民群众来监督,使违法者无可遁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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