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繁體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修民〔2023〕54号)
文章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04 09:11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70-0402-2023-00018
文章标题
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修民〔2023〕54号)
文  号
修民〔2023〕54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9-04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王春晓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60岁以上老人养老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养老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村养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农村老人建立健全了多层次、多渠道风险保障体系。
    一、整合各类资源,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在城区,利用已有设施改扩建7所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另外为了满足老人多方面需求,新建2个区域性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成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护、日间照料、医疗健康、助餐助浴、养老顾问等五大类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在农村,按照“村级主办、村民互助、社会捐助、政府支持”建院方式和“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因村制宜”工作思路和“五室一场地”的标准,建设了95家农村幸福院,可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关心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就餐休息等服务,既满足了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又享有家庭温暖。
    二、强化人才支撑,壮大养老人才队伍。一是依托区域内澍青医专院校和专业组织,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二是依托乡镇社工站,倡导爱心组织和协会内有爱心的低龄健康老人建立社区为老志愿者服务队伍,调动和组织诸如医生、教师、党团员等爱心群众积极参与志愿助老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体协、老年人文艺团体等群众性组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为社区老年人编织起一张充满人文关怀的幸福网,实现从“养老”到“享老”转变。
    三、落实补贴政策,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我们严格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敬老补贴制度,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另外, 农村老人还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政策。关于您提出的“惠民保“、“老龄保险”方面,建议很好,若为农村老年人办理此类保险,涉及人群较大,资金量大,待与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后,结合财政部门依据当前财力情况,报政府审批同意后予以执行。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修武县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