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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修农字(2023)60号)
文章来源: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06-19 10:48

字号:【

索 引 号
HL10330-0401-2023-00020
文章标题
对县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修农字(2023)60号)
文  号
修农字(2023)60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3-06-19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郭振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现代化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多次沟通,所提建议主要集中在成立土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龙头企业带动开展初级加工产业及发展电商平台和仓储物流等方面。

一是关于成立土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问题:现在我县的家庭承包确权耕地全部确权到户,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依法享有家庭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流转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坚持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关于建议中提出的连片流转出现的少数农户不愿意流转,影响集中耕作的问题确实存在,关于流转平台的建设,我们将积极向上级建议,审批成立相关机构,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投资开发平台建设。今年我们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3〕174号)要求,通知各乡镇在全面摸清各村土地流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要求扎实开展流转备案、台账和档案归档及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和分级备案等工作,认真做好统一使用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书面委托书等工作,积极推进流转合同、书面委托书等规范工作,确保应建立尽建立、应规范尽规范。逐步建立健全村级备案、乡镇监管、县级指导的农村土地流转体系。

二是关于政府引导,龙头带动开展分级、包装等初级加工产业问题: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比如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程度、主导产业种类和规模、加工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目前对于我县各村及周边来说,还不具备这些条件,最需要做的是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生产出足够的优质加工原材料。我们将继续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搞好农业生产服务、推动产业化发展方面作出积极努力。

三是关于发展电商服务和仓储物流问题:在发展电商服务方面主要是人才培养,每年相关职能部门举办多期电商技能服务,基本能满足需求。在仓储物流建设方面,通过各级财政支持也有较大发展变化,一是通过扶贫专项资金建设一批仓储设施;二是通过2018年、2019年国家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建设补助项目,争取财政资金500万元,通过自主自愿原则,以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实施主体,建设一批仓储保鲜和烘干设施;三是“十四五”期间,国家把冷链物流建设作为专项补贴资金进行扶持,2022年,我们通过大力宣传、自主报名、自愿建设的原则,争取36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对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设施进行补助。截止目前,全县冷藏保鲜设施总库容约9000立方米,基本满足农业生产需求,2024年、2025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服务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生产设施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3年6月19日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