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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修民〔2024〕60号)
文章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06-25 09:14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70-0401-2025-00006
文章标题
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修民〔2024〕60号)
文  号
修民〔2024〕60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6-25
发布机构
民政局

孙保军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问题方面,我县着力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强化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养老工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构建服务网络,助推农村养老体系建设

一是聚焦特困老人保障需求,我县于2007年高标准建设特困老年人保障性养老机构--修武县中心敬老院,全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能力持续保持100%,从根本上解决了特困老人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等问题,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

二是聚焦老年人就近养老服务需求,因地制宜利用现有的95家幸福院,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关心照料、情感交流、文化娱乐等服务。

三是聚焦老年人安全功能性需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辅助器具适配”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分年度为我县424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重点对老年人居住环境的地面、卧室、如厕洗浴设备、物理环境等关键位置进行适老化改造,配置手杖,轮椅、助行器等老年产品,有效提升改造家庭老人日常生活行动能力,降低老年人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奠定了基础。

二、聚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服务能力

一是在保障老年人权益上下功夫。我县从2004年元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建立并施行了高龄老年人敬老补贴制度(全市2012年起),当前执行全市统一标准为80-89岁、90-99岁和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为50元、200元和500元,动态管理,按月发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是在提高居家社区服务效能上下功夫。今年2月开始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低保人员等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免费建设104张家庭养老床位,为208名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基础照护、探访关爱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240人次,有效减轻了家庭的照护压力,增强了老年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三是在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上下功夫。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适当提供助餐服务。我们充分整合资源,下步将利用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医养中心等养老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集体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积极开展老年助餐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

          

                               修武县民政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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