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HL10001-0401-2021-00004
文章标题
修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修政文〔2021〕53号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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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1-07-30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谢绪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进行认真调查办理,并同市公路管理部门沟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中所提的“七贤镇宰湾村北边云台山旅游客运站至云台山镇回头山村口”路段原属省道S233,全长1.2公里,干线公路网调整后,升级为国道G207乌海线。国道改扩建工作由省级负责审批需按规划计划分期实施。收到您提出的扩宽道路建议后,我县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进行了沟通,并通过市发展中心向省级部门进行报告,目前正在积极沟通。
关于打通回头山村口至五家台村口道路的建议,经实地勘测,该道路所在区域属于云台山核心景区,是云台山汽车拉力赛赛场,原有的道路和桥梁已经拆除,道路废弃多年(村级道路),按照目前景区规划要求,暂不具备新建道路条件。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省、市公路管理部门沟通报告,争取道路扩宽工作能够早日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