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修教体发〔2024〕64号)
索 引 号
HL10370-0401-2025-00004
文章标题
对县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修教体发〔2024〕64号)
文 号
修教体发〔2024〕64号
所属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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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办理
发布日期
2024-06-12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王艳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素质。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师教研制度,每学年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提升心理健康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化能力。
二、推进教育内容落实,建立健全教育体系。经常性的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确保小学每学年12学时,中学每学年14学时。通过主题班会、集会活动、专题讲座、微信群、黑板报和电子屏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学校领导、心理老师统筹,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参与,家长配合的共育心理健康体系。每学年开展不低于两次的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建立重点问题学生台账,按照“一生一案”原则,建立“一对一”分包责任人制度,做到“日跟踪、周谈心、月家访”,加大对问题学生的关心关爱力度。
三、家校协同,共促学生心理健康。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引导家长注重孩子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加强亲子沟通,自觉构建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
修武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