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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须知
文章来源:“修武融媒”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05-0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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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参保缴费时间: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参保缴费方式:

1.通过中原易收宝微信小程序缴费(文后附二维码);

2.通过河南修武农村商业银行、中原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缴费对象:已在修武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补缴以往年度费款需先到各乡(镇)、城镇办人社所办理补缴申请。

缴费所需资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

新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保。

新参保流程: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特殊群体还应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特殊群体参保政策:1、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等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县级人民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代缴后参保人仍享受缴费补贴);2、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仍保留脱贫攻坚期间执行的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3、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每人每年补贴45元;4、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双方年龄都在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的每人每年补贴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费的居民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1、基础养老金(13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月领取养老金;2、为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参保对象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或实际缴费累计满20年后(不含补缴年限),再每多缴一年,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3元;3、县财政对领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补贴30元。

参保人员死亡待遇:1、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2、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目前108元/月),发放丧葬补助费。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城乡居民死亡之日起6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超过6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3、对因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而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县社保机构直接从被注销人员的个人账户余额和丧葬补助费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应责令有关人员予以退还;拒不退还的,县社保机构应将详细信息移交给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缴费咨询电话:7118117(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新参保登记、缴费政策、待遇落实咨询电话:7132382(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修武县税务局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


    中原易收宝操作步骤

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易收宝小程序--点击“授权手机号”,点击“允许”--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参保查询”--核对缴费人信息、参保地(焦作市修武县居民养老管理中心)、缴费类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份(2023)、缴费档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查询”--再次核对缴费项目、缴费年度、缴费金额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点击缴费,根据提示完成支付。

补缴以往年度:先按补缴以往年度办理流程办理补缴申请--参照正常缴费步骤操作--自动带出补缴信息核实后再缴费。

查看缴费记录:扫描主界面二维码(文后附二维码)--进入主界面--“便捷缴费”--“个人中心”--“缴费记录”。

农商行、中原银行网点缴费

选择就近的农商银行、中原银行营业网点--提供缴费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补缴以往年度提供《补缴单》)--提供扣款银行卡或现金--核对信息--银行开具缴费凭证。

补缴以往年度办理流程

补缴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城镇办人社所办理补缴申请--乡(镇)、城镇办人社所出具《补缴单》。

新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资料: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一份)、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办理地点:村(居)委会

办理流程:协办员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于当月2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报乡(镇)、城镇办人社所。

变更参保登记信息办理流程

变更范围: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特殊参保群体类型、居住地址等

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乡(镇)、城镇办人社所

办理流程:乡(镇)、城镇办人社所初审后上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复核。

7138511(城关镇人社所)、7130202(郇封镇人社所)、7741799(王屯乡人社所)、7718380(周庄镇人社所)、7878283(五里源乡人社所)、7701837(七贤镇人社所)、7805511(西村乡人社所)、7112181(城镇办人社所)、7132382(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注意事项:

1.扫码缴费正常流程为扫码后进入合法渠道根据缴费流程步骤操作缴费,注意核实缴费渠道避免受骗。

2.中原易收宝缴费方式首次进入需要先授权。

3.缴费时注意核对缴费人、参保地、缴费类型、缴费年份、缴费档次(缴费金额)等信息正确后再缴费。

4.如提示“无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或参保地或社保经办机构、缴费人等信息不正确,请到所属乡镇人社所按新参保登记、变更参保登记流程办理后再缴费。

5.缴费时提示“存在在途业务数据”无法缴费的,需要等到次日21:00点之后才能继续缴费。

6.不同缴费方式不能重复操作缴费,如其中一种缴费方式不畅通或缴费操作异常等情况,最好还用原缴费方式继续缴费,核实未缴费扣款后再使用其他方式缴费。

7.通过农商银行、中原银行网点缴费,务必索要缴费凭证并妥善保管。

8.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和已脱贫人口仍保留脱贫攻坚期间执行的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以上缴费困难群体自行选择缴费档次时,需选择900元(含900元)以下档次缴费,否则将无法享受政府代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9.如已办理参保登记并维护数据后仍无法缴费咨询电话7118117。

10.缴费后注意查验缴费结果,避免因未扣款、扣款后又退款、系统异常等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及时在缴费期内发现问题及时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