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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解债服务”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文章来源: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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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谎称用“创新模式运作”解除金融机构贷款、民间借款等债务,以此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咨询费、保证金等方式吸收资金。这实际上是一种以“解债服务”为名的骗局行为,涉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

“解债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以下三类表现形式:

一是打着“债事咨询”“化解债务”旗号。所谓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

二是承诺高额回报。宣扬低风险、高收益,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此类机构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链极易断裂。

三是大肆宣传造势。此类机构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的经营网点误导公众,快速扩张吸收资金规模。

为提醒广大社会公众保护自身财产安全,防范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风险,修武县处非办预警提示如下:

有关“解债机构”未曾获得过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因此缺乏相关部门对其经营和资金运行进行严密监管;同时,其运营模式明显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存在巨大信用风险。请广大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修武县处非办再次提醒广大债权人、债务人:解决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方式,不受所谓的“解债”机构蛊惑,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向所谓的解债机构缴纳服务费或保证金,防止二次受损。若发现相关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从事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修武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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