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技能培训适用对象
1、适应对象:国家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脱贫人口(含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下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学员身份类别材料:
1)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学籍证明(任一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初、高中毕业证的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培训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可向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参加培训。
二、就业创业培训适用对象
1、适应对象:国家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脱贫家庭子女(含享受低保家庭的适龄劳动者,下同)、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2、学员身份类别材料:
1)脱贫家庭子女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生证、学籍证明(任一复印件);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复印件);
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卡(复印件),以及初、高中毕业证的复印件;
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培训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准备相关材料,可向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定点培训机构报名,申请参加培训。
三、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适用对象
1、适用对象:企业在职职工,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从业人员。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
2、所需材料:
1)学徒培养计划;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3)企业与培训院校签订的合作协议;
4)学徒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
5)提供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0分钟的视频录像资料;
6)培训院校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3、办事流程:
企业提出申请,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并在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上提交开班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