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市扫黑办有关精神,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依法打击治理“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主要是:
一、整治侵蚀基层政权行为。重点整治采取各种手段影响、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违规插手、干预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妨碍村“两委”工作开展,采取贿赂、威胁、欺骗等手段操纵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非法手段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把持基层公共事务等行为。
二、整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为。重点整治为了家族宗族及其成员一方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合理利益,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农村建房等过程中非法霸占、强拿强要、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威胁报复等行为。
三、整治破坏基层稳定行为。重点整治散布谣言、带头闹事、有组织、有策划地寻衅滋事、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无理缠访闹访,阻挠政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行为。
四、整治阻碍基层经济发展的行为。重点整治利用自身势力影响,暴力打击竞争对手,插手项目建设,非法阻工扰工、强揽工程,霸占村级集体资产,垄断矿产资源,侵蚀农村“三资”等行为。
五、整治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行为。重点整治仗势欺人、为非作歹、横行乡里、残害无辜、或者采取暴力、胁迫及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破坏农村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
六、查处公职人员包庇、纵容“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为霸一方以及为其充当“保护伞”问题。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对“村霸”及农村家族宗族黑恶势力坐势成大、为霸一方、欺压百姓等行为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其充当“保护伞”等行为。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坚持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提供线索,支持协助依法治理整治工作。
举报电话:0391-7136519
修武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