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修政办〔2021〕2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司法为民重要指示精神,提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动法治修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县政府决定成立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魏 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 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余忠杰 县政府副县长
王国利 县法院院长
张海军 县检察院检察长
许塔男 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宁宁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刘军玲 县司法局局长
杜 洁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王新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晓路 县公安局副局长
范承运 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薛 莹 县财政局局长
刘 飞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武长保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范福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国明 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薛 静 县信访局局长
李建伟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韩保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 慧 县民政局局长
郭素萍 县水利局局长
赵方圆 县商务局局长
张淑敏 县税务局局长
衡仪君 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乔 芳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
廉兴国 人行修武支行行长
刘亮亮 县银保监组主任
陈 健 县司法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专项工作办公室。
一、办公室
主 任:刘军玲 县司法局局长
成 员:陈 健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 朝 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
翟琳琳 县司法局法制股副股长
设在县司法局,工作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工作计划拟定、重要会议筹备等;负责向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各组之间的协调联络及材料收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协调办公室
组 长:李宁宁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副组长:杜 洁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成 员:翟琳琳 县司法局法制股副股长
秦 明 县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是负责审核相关工作意见等综合材料;协调府院联动相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专项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杜 洁 县法院执行局局长
成 员:秦 明 县法院四级法官助理
赵冬霞 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设在县法院,工作职责是负责起草专题材料、相关工作意见等综合性材料、工作汇报等,推进府院联动重点项目实施;研究府院联动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组织府院联动机制的协同落实;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图文资料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