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武县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修政办〔2015〕54号
各有关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修武县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9月22日
修武县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5〕109号)精神,将南水北调生态带打造成“绿色走廊”、“清水走廊”和“生态走廊”,促进全县景城融合发展,结合我县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任务
我县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绿化工程总长6.26公里,在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各规划营建100米宽度的绿化带,总面积1879亩。其中:干渠两侧应绿化面积为 1012亩、已绿化面积为93亩、不可绿化面积为774亩。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分两年实施: 2016年完成绿化面积778亩、2017年完成绿化面积234亩。
1.2016年,完成孟村至白庄桥段、郑云高速至新乡交界段绿化工程,共涉及孟村292亩、丁村209亩、申国村179亩、沿山村98亩。干渠两侧前40米栽植生态景观林,后60米建设经济林和花卉苗木基地。生态景观林内,前25米栽植常绿树种,后15米栽植高大落叶乔木。
2.2017年,完成白庄桥至郑云高速段绿化工程,共涉及白庄村14亩、古汉村157亩、小官庄村63亩。在南水北调干渠两侧,郑云高速与南水北调工程交叉口、古汉村汉献帝陵文物保护区、丁村二十四孝传说、倒虹吸工程等重要节点部位,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打造生态游园。
二、管理模式
工程建设与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管理维护”。生态景观林7年内不得更新改造,7年后更新改造须经县林业部门批准;林业生产带更新改造后要确保林业产业用地用途不变。市政府对南水北调绿化工程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经核查,林木成活率、保存率达到90%以上,且严格按照规定宽度和技术标准造林的,按程序拨付奖补资金。
三、技术标准
南水北调绿化工程规划要坚持“五个原则”,即“生态优先原则、因地制宜原则、适地适树原则、绿化与景观相结合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严格执行国家造林绿化建设标准。
(一)绿化模式
1.生态景观带:生态景观带内侧25米以内栽植13行常绿树种,外侧15米栽植8行高大落叶乔木。其中,单一树种连续栽植长度控制在200—500米。
2.林业产业模式:在南水北调外侧60米内建设经济林、花卉苗木等基地。
3.重要节点部位园林式绿化:在南水北调干渠两侧重要节点部位,进行高标准园林式绿化,打造生态游园。
(二)树种选择
根据立地条件,按照生态、景观、产业相结合的要求,常绿树种以女贞、广玉兰、枇杷、香樟、雪松、高杆石楠等为主,高大落叶乔木以国槐、楸树、白蜡、星柳、法桐等为主;林业产业基地(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由经营者自定。
(三)苗木规格
生态景观带苗木米径4厘米以上,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树种规格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四)整地标准
采用穴状整地方式,规格大小为60×60×60厘米。特殊地段规格为80×80×80厘米,并进行客土回填。
(五)栽植密度
生态景观林带栽植株行距3×2米,每亩110株;经济林、花卉苗木等栽植密度由基地经营者自定。
四、时间安排(2015年—2016年)
第一阶段: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及工程招标工作(由七贤镇负责);
第二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完成南水北调2016年规划设计和造林区域作业设计图(含地点、长、宽、面积、造林树种等要素)的编制(绘制)工作;
第三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整地、放线、挖坑、栽植工作;
第四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10日,完成第一次造林面积核查;2016年6月1日至6月8日,完成第二次造林成活率检查;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完成第三次林木保存率核查。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加快工程建设。县政府将成立由县长卢希望任组长、副县长陶江山任副组长的南水北调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县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农村段绿化带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并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工程推进方案,迅速安排部署绿化工程推进工作。
2.加大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对下达的绿化任务,经核查合格后,市财政将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连补3年。县政府也将根据绿化工程建设需要,在财政补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乡镇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确保绿化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3.部门联动,整合项目资源。林业、水利、南水北调办、财政、交通、公路、规划、国土、环保、电业、台创园、旅游、云台山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整合项目资金,向绿化工程建设倾斜;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项目建设资金,切实推进绿化工程基础设施建设。
4.强化督导,严格奖优罚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工程建设的土地流转、招标程序及承包合同规范化、苗木及栽植质量、林木成活及保存情况、造林进度等进行全程督导,制定奖惩办法,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附件:修武县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修武县南水北调农村段绿化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希望(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陶江山(县政府副县长)
郭小东(县台创园管委会主任)
成 员:崔世峰(县林业局局长)
王胜新(县水利局局长)
薛 莹(县财政局局长)
范承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文华(县公路局局长)
王二军(县规划局局长)
王仕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徐锋敏(县环保局局长)
薛双勋(县电业局局长)
王国强(县旅游局局长)
冯进松(云台山景区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刚(县南水北调办副主任)
张 辉(七贤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崔世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辉同志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