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修武县纸坊河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驻修各单位:
《修武县纸坊河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九日
修武县纸坊河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纸坊河下游乡村、企业防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河道采砂洗砂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纸坊河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双头泉,途经修武县岸上乡、方庄镇,在辉县入大沙河,修武县境内长度31公里。该河是一条季节性山洪河道,砂卵石天然河床,常年无水。上游岸上乡东仓村附近座落着马鞍石水库,最大库容1057万立方米,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洪水下泄量为1315立方米/秒,校核防洪标准为500年一遇,校核泄洪量为2016立方米/秒。下游河段承担着马鞍石水库调洪及水库以上90平方公里的山洪下泄任务。由于该河坡度陡,洪水来猛去速,突发性强,毁灭性大,保持纸坊河的河势稳定,对于保护下游岸上乡、方庄镇、辉县王敬屯乡、吴村镇等4个乡镇10万余群众和14万亩农田安全,以及国家大型企业中铝中州分公司、方庄煤矿、白庄煤矿、古汉山煤矿等国家大中型企业的安全至关重要。近段时间以来,部分采砂户受利益驱使,在纸坊河河道内违法采砂,屡禁不止,甚至破坏沿河耕地,导致河床严重破坏,原有河势发生改变,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直接影响到下游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到我县的旅游业发展和对外形象。因此,治理非法采砂活动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目标任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河道治理力度,依法取缔全县境内非法采砂、采石、洗砂活动,清除行洪障碍,保障河道顺畅,保护水土资源,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阶段(5月12日前)
各有关乡镇、有关单位要采取电视广播、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使该项活动家喻户晓。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13日-5月17日)
水利、国土、安监、公安、环保、电力、工商等部门要对在纸坊河河道内从事非法采砂、洗砂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调查,登记造册,并按照有关程序下达法律文书。
(三)集中打击阶段(5月18日-6月30日)
水利、公安、国土、安监、环保、电力、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各非法采砂、洗砂、运输砂石料活动进行集中打击,依法取缔各种涉砂非法活动。水利、国土、安监、环保、电力等单位要深入采砂场点,查验河道采砂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非法采砂洗砂的,切断生产电源、拆除生产设施、查扣作案工具、没收非法所得,对于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公安部门要从严从快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在焦辉路、云台大道或二线路设立多处检查点,对营运砂石的运输车辆加强检查,对手续不齐的要依法处罚。各执法单位要针对非法采砂、洗砂、运输砂石料活动,收集整理有关执法条文汇编成册。根据情况确定集中执法时间,依法查处各种涉砂非法活动。
(四)检查巩固阶段(7月1日-9月30日)
有关执法单位要安排执法人员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或接到举报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立即通报联合执法队实行联合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杜绝违法滥采乱挖行为抬头。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执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震慑非法采砂、洗砂、运输砂石料活动,巩固治理成果。
(五)规划治理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由相关乡镇、71426部队炮兵旅靶场聘请有资质单位拿出具体河道规划治理方案,报水利部门审批后实施。鉴于河道治理难度大、任务艰巨的实际,有关治理单位要积极联系相关企业共同参加河道治理工作。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要分别就河道生态恢复制定相关规划和验收办法,进行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为加强对纸坊河河道采砂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纸坊河采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如下:
县水利局:负责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严格控制采砂审批手续,依法对河道非法采砂、洗砂企业或个人进行严厉查处。
县公安局:负责配合水利、国土、安监等部门执法,及时对阻碍、妨害行政执法的人员予以依法查处。交警队负责设卡立点,依法查处无证运输砂石料车辆。
县电业局:负责配合切断无证采矿、洗砂企业的电源,拆除供电设施。
县安监局:负责摸清河道采砂、洗砂企业和经营者底数,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采砂、洗砂活动;
县国土局:加强资源管理,严格各类审批手续;对山区开采砂石的企业或个人进行登记造册,依法查处无证开采砂石行为。
县环保局:负责纸坊河周边的环保监测治理工作,依法查处造成水域、空气污染的采砂、洗砂户。
县工商局: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有关乡镇:乡镇长是辖区河道采砂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澄清本辖区内无证采砂洗砂企业底数,积极配合联合执法队开展工作,坚决取缔无证开采砂石、洗砂行为。
71426部队炮兵旅靶场:负责聘请有资质单位拿出军事管理区内河道具体治理方案,报水利部门审批后进行河道平整、清障及日常管理工作。
县广电中心:负责专项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中铝中州分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纸坊河治理工作。
(二)落实人员,各司其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抽调得力人员,积极配合全县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打击阶段,抽调人员一律与单位工作脱钩,其它时段,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执法任务。如调换工作人员,须经砂石开采洗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影响治理整顿工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明纪律,出击有力。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执法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凡因失职渎职、泄密通风、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成员单位人员不得参与采砂、洗砂、运输砂石料活动,凡参与以上活动的,要立即退出,经查实参与以上活动的,要给与行政处分。监察局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举报电话:7192075。 联合执法队举报电话:7182625。
附件:修武县纸坊河采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修武县纸坊河采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常 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辛丽华(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薛志杰(县政府副县长)
安天乐(县政府副县长)
李文学(县政府副县长)
米纪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占军(县政府办副主任)
屈继诚(县水利局局长)
孙世恩(方庄镇镇长)
张 刚(岸上乡乡长)
余建水(71426部队炮兵旅靶场场长)
王双林(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社安(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文生(县安监局副局长)
郭启东(县国土局党组成员)
, 李保平(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全战(县监察局副局长)
李红军(县电业局副局长)
李志光(县工商局副局长)
蒋福堂(县广电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安天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屈继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联合执法队,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调2名执法人员及水利局执法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