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政〔2023〕8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索 引 号
HL10001-0204-2023-00011
文章标题
修政〔2023〕8号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文 号
修政〔2023〕8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其他文件>
县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7-03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修政〔20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焦作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焦法政办〔2023〕6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政府对2022年12月31日前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9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保留81件、拟修订1件、废止(失效)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凡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1件).docx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