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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政办〔2008〕46号关于印发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08-07-15 10:57

字号:【

索 引 号
HL10001-0202-2008-00018
文章标题
修政办〔2008〕46号关于印发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  号
修政办〔2008〕46号
所属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 政  策> 其他文件>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08-07-15
发布机构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修政办200846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最大限度地预防或减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对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提高农村饮水保障能力,现将《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7月10日

 


 

修武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现状和水源分布特点,为了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困难及其造成的危害,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站在关注三农,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及时科学地处理因污染、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社会安全等方面造成突发性农村饮水困难事件,做到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1.3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编制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等部门规章和文件等。

  1.4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用于指导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适用于本县8个乡镇,1个工贸区,223个行政村范围内的23万农村人口。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我县位于豫北西部,隶属焦作市,地处东经113°08'17"113°03',北纬35°7'29"35°28'32"之间,县域北部为太行山区,南部为黄沁河冲击平原。全县总面积67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337.1平方公里,平原区面积340.9平方公里。

  我县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境内大小河流十余条,平原区大沙河、蒋沟、新河、大狮涝河为主要骨干排灌河道,山区有山门河、纸坊河两条主要河流,上述河道除大沙河、新河、蒋沟平时有径流外,其它均属季节性河流,干旱季节无水,汛期水量较大。另外山区已建成水库两座,其中中型水库一座,库容1038万立方米,小二类水库1座,库容40万立方米。

  我县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四季分明,干旱频繁,雨热同季,全年平均气温14.4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3.5摄氏度(1970年),极端最低气温-19.9度(1971年)。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68.5毫米,最多年份为933.6毫米(1964年),最少年份为248.4毫米(1981年),雨量集中在夏、秋两季,占全年总量的72%,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117.3毫米,干旱指数为1.96,水资源地表径流量1.25亿立方米,入境径流量为2.2亿立方米。

  2.2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全县耕地面积36.27万亩,播种面积58.17万亩,有效浇灌面积28.08万亩。2007年,全县GDP完成72.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56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903元。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全县水资源地表径流量1.25亿立方米,入境径流量2.2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18亿立方米,扣除地表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4亿立方米。全县水资源可利用量1.71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为0.89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0.82亿立方米。水资源实际利用量取决于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就目前全县现有水利情况,全县年开发利用水资源总量为1.5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6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0.89亿立方米(含深层地下水开采量0.17亿立方米)。

  2.4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根据国家有关农村饮水安全水量,水质指标标准,经逐乡逐村调查,截止2005年底,我县在册不安全人数10.65万人,涉及6个乡镇,79个行政村,其中氟超标人口9.62万人,苦咸水人口1.03万人。

  2.5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能力

  在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经过多年的饮水工程建设,特别是近年来不断加大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大大提高了农村饮水供水能力,农村饮水工程普及程度达75%,日供水能力达1.04万立方米,饮用合格水人数达17.35万人,其中饮用自来水人数12.14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70%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

  为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科学指挥力度,县里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广电中心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水利局局长屈继诚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

  3.2职责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分别是:

  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决策指挥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及时组织不同等级预警响应的工作会商、工作部署,指挥部门联动,协调指导和宣传发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日常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报、计划下达、建设监管工作和应急所需经费的计划安排。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拟定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等级预警、信息监测、水量调配、工程建设等方案,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财政局会同县饮水安全办公室做好正常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各类预警所需经费的及时安排、下拨和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质定期监测和各类预案临时水质监测工作及其监测资料整理分析上报。

  县环保局负责水环境监测和各类预警情况下的水环境保护工作。

  县电业局负责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和永久性供电,确保供电畅通。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负责正常和各类预警情况下饮水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核、批复工作。

  县广电中心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饮水安全宣传工作,定期发布预警等级及响应情况。

  各乡镇负责上级预警等级及响应措施的贯彻落实,组织好饮水工程建设的施工安排。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信息监测和收集

  县卫生局负责建立农村饮用水监测网络,定时、定点对全县范围内供水水源水质及农民饮用水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农民供水安全状况,正常情况下每年监测一次,特殊情况每年监测若干次,突发事件发生后随时监测,并将每次监测结果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水利局及时统计饮水不安全人数及其水质类型和分布范围,拟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将信息资料整理后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信息报告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分工,每季度将其收集的信息报告一次,特殊情况随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信息及时整理归纳、分类编排后向领导报告。

  4.1.3预防工作

  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中单井半径100米范围内的废弃旧深井采取严格的封闭措施,同时在此范围内严禁审批建设任何用途的深井;供水泵的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区和修建畜禽饲养场、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不得修建污水渠道;供水管理人员必须持县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

  4.2预警

  4.2.1预警

  预警等级

  I级预警(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用红色信号表示。

  II级预警(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2万人饮水不安全),用橙色信号表示。

  III级预警(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1万人饮水不安全),用黄色信号表示。

  Ⅳ级预警(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0.5万人饮水不安全),用蓝色信号表示。

  4.2.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收集到的信息编排后,经领导批准,再抄送县广电中心专栏发布,同时在信息网络方面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5.应急响,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等级与农村饮水安全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5.2I级响应

  5.2.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商定方案编制、实施和协调;安排编制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5.2.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全县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分行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程序,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乡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合格水。

  5.2.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水利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村,调查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同时做好水量调配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及经费计划;电业局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保证足量供电;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下拨及管理;环保局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永久性用地审核审批;公安局做好安全工作;广电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5.2.4方案启动

  全面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I级预警方案、临时送水方案,水利局启用备用水源在72小时内定量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和财政局及时呈报项目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电业局72小时内抢修电路,保证供电;环保局72小时内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2.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分析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投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取得的阶段性进度和成效,由广电中心在广播、电视专项栏目中定期播放。

  5.3II级响应

  5.3.1工作会商

  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商定方案编制、实施,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工作,形成会议纪要。

  5.3.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全县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分行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工作程序,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乡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合格水。

  5.3.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准确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水利局及时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村,调查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编制水量调配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及经费计划;电业局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保证足量供电;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下拨及管理;环保局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方案,并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国土资源管理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永久性用地审核审批;公安局做好安全工作;广电中心做好宣传工作。

  5.3.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II级预警方案,水利局启用备用水源在48小时内定量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局及时呈报项目计划,安排专项经费;电业局48小时内抢修电路,保证供电;环保局48小时内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3.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投入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整体进度和成效,由广电中心在广播、电视专项栏目中定期播放。

  5.4III级响应

  5.4.1工作会商

  由副组长主持,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广电中心及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全面安排部署应急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5.4.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有关各乡村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用上合格水。

  5.4.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水利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准确掌握饮水不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按照应急备用水源启用计划,科学调配水源,及时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并做好调配水量经费计划和新水源建设工程规划;电业局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抢修和维修,尽快按时供电;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拨付及管理;环保局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情况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必需的永久性用地审核审批;公安局做好安全工作,广电中心做好预警预告和宣传工作。

  5.4.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III级预警方案,水利局尽快启用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项目计划呈报,安排专项经费;电业局做好电路维修保证供电,环保局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4.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由广电中心及时在专项栏目中播放。

  5.5Ⅳ级响应

  5.5.1工作会商

  由副组长主持,发改委、水利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业局、公安局、环保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广电中心及各有关乡镇主要领导参加,安排部署应急措施,形成会议纪要。

  5.5.2工作部署

  办公室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向有关乡村下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通知,启用备用水源,组织群众积极投入工作,确保群众用上合格水。

  5.5.3部门联动

  卫生局及时提供水质监测资料;水利局派出工作人员深入乡村,准确掌握饮水安全具体人数、类型范围,科学调配水源,解决水量调配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电业局做好输电线路的检查、维修,尽快按时供电;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饮水安全临时供水和永久性工程建设项目经费计划的呈报,批复和经费安排、拨付和管理;环保局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局做好饮水安全工作中永久性工程占地的审核审批;广电中心做好预警预告和宣传工作。

  5.5.4方案启动

  启动处理农村饮水安全Ⅳ级预警方案,水利局尽快启用备用水源供水,同时做好新水源地建设规划;发改委、财政局做好项目计划呈报,安排专项经费;电业局做好电路维修,保证供电;环保局提供水环境监测资料。

  5.5.5宣传发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信息资料、预警等级、涉及范围、方案实施情况,由广电中心及时在专项栏目中播放。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III级以上预警临时送水所需经费由受益乡村筹集,所需新建水源工程实行乡村筹建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解决;Ⅱ级以下预警应急供水所需经费和新建水源工程经费在受益乡村筹集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及时编报应急经费补助计划,上级下达的饮水安全专项经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制用款计划,财政局监督实施,实行报帐制,大宗专项物资及工程建设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确保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

  6.2物资保障

  由县财政拨款,政府集中采购一定数量送水器具,县水利局负责实行分类造册、专库储存、专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发布的干旱预警等级随时调拨使用,确保按期供水。

  6.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县域中深层地下水(埋深80-180米范围)为第一备用水源,通过已建的中深井及配套机具提水。马鞍石水库、青龙洞水库为第二备用水源。本着就近取水的原则,优先利用第一备用水源。

  6.4应急队伍保障

  以乡村为单位组建应急送水队伍,每个乡镇组建2-5个送水组,明确组长、登记造册,承担应急期间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送水,以及供水设备维修等任务。

  6.5医疗保障

  县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登记造册,按照预警等级和响应等级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防疫等工作。

  6.6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治安管理队伍,登记造册、及时出动干警,负责做好县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群众性事件的发生,稳定群众情绪,确保社会稳定。

  7、后期处置

  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启动相应等级预案的同时,积极做好后期处置方案和实施措施。

  水利局要派出专人逐乡逐村进行调查规划,制定水源工程和提供输水工程设计方案及投资计划,并抓好项目的全面实施和工程管理;发改委和财政局要做好项目审报、审批和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卫生局要做好新水源地水质监测;环保局要及时提供水环境质量资料和水环境保护措施,并抓好实施;国土资源管理局要做好新建饮水工程必需的用地审核、审批;广电中心要做好预警预告和相关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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