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社综函〔2025〕15号)要求,为确保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向社会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承担2026年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南省范围内的涉农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培育机构参加遴选,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二、遴选条件
(一)机构资质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具有健全的培训制度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6.无不良记录。例如:往年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验收不合格的,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的,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等;
7.自愿在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相应任务。
(二)教学条件
1.具备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具备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验交流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具备稳定优质的专职教育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能够一次性承担70人以上的培育任务;
5.具备自主招收学员的能力并根据学员需求精准开发和设计课程。
(三)服务与管理
1.具备开展后续跟踪指导服务的能力;
2.提供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食宿、交通、生活等条件和安全保障;
3.能对学员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
4.能够采集如实反映培训过程的数据信息并进行编辑整理,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请具备条件并有意愿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按照方案要求,仅能申请一个产业方向(小麦、玉米),如实提交《2026年修武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并装订成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026年修武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4.上年度承担培育任务文件,制定的培育方案、管理制度,开设的优势专业、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等;
5.培育师资力量,履行相关师资聘任手续等;
6.课堂教学场所、设施设备、食宿条件、安全措施等;
7.实习实训基地条件等;
8.对培训班次的宣传报道;
9.其他可以展示培育工作能力的材料。
(二)评估认定
1.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机构进行材料审查和实地评估,提出初步遴选意见;
2.将初步遴选意见提请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培育机构并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正式认定。
(三)分配任务
培育机构认定后,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培育任务及培训专业情况,结合各培育机构专业特长、培训能力等实际情况,将培育任务分解到各培育机构。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谢依依 罗震
电 话:0391-7196822
地 址:修武县竹林大道6号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
附 件:1.修武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pdf
2.2026年修武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材料--模板.docx
修武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