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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武县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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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体局:

你局《关于修武职校综合高中试点班收费标准的请示》(修教体发202583)收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85)文件要求,结合修武县职业技术学校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焦作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16370),修武县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费收费标准550/学期·生。住宿费按现行标准150/学期·生执行。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缴纳学、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的费用。除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你局要督促学校通过网络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不得在标明的收费项目之外另行加收费用,不得使用模糊标价等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诱导受教育者。收费标准等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2025728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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