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
你局《关于修武职校综合高中试点班收费标准的请示》(修教体发〔2025〕8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5〕185号)文件要求,结合修武县职业技术学校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焦作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焦发改价格〔2016〕370号),修武县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试点班学费收费标准550元/学期·生。住宿费按现行标准150元/学期·生执行。
二、规范收费行为。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计退剩余的费用。除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增加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不得盈利”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你局要督促学校通过网络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不得在标明的收费项目之外另行加收费用,不得使用模糊标价等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方式诱导受教育者。收费标准等有变化的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