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修政〔2025〕3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25〕14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焦政〔2025〕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以真实、准确、完整的普查数据,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我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二)普查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修武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共同做好普查组织实施工作。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修武调查队、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有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相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组织协调本系统向同级普查机构及时准确提供。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各乡镇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成立普查机构,选聘或抽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其开展普查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升普查业务水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经费保障。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要充分考虑普查信息化应用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选聘的实际需求,足额核定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高效开展。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规定,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对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对在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通报。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将数据质量置于普查工作核心位置,严格遵循普查方案要求,通过强化业务指导培训、规范全流程操作,确保普查工作依规有序推进。持续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健全常态化检查机制,坚决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力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建立完善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体系,强化质量追溯与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人为干预数据等违规行为。综合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与科学管理措施,全方位筑牢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安全防线。
(三)创新普查模式。加强现代化调查手段应用,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采取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提高普查工作质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加强普查资料开发利用,推动普查数据共治共享。
(四)做好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与宣传部门密切协作、同向发力,构建联动宣传工作格局。充分依托主流新闻媒体、部门服务平台等多元载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解读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具体要求,突出宣传内容的贴近性、传播方式的深入性、实际效果的实效性。通过精准化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增强法治意识,自觉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信息,为普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