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范文霞等23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修政任字〔2025〕9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修文〔2025〕111号文件,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范文霞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闫有亮同志为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海棉同志为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常新华同志为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志强同志为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冯俊杰同志为县一中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一中副校长职务;
任命李丹丹同志为县投融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赵嘉伟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郭小磊同志为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辉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吴静利同志为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韦菊、金伟二同志为县一中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薛学文同志为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亮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金世英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侯伟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明星同志为城关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张爱军同志为郇封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王宝铭同志为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孟知同志为郇封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笑歌同志为郇封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甘晓虎同志为红石峡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