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旨在以基准地价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量化土地资产价值,促进土地要素顺畅流通,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2020年5月1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要求每三到五年应对基准地价进行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修武县现行的基准地价为2018年制定,2019年5月13日执行,为保证基准地价的现势性,需对2018年制定的地价成果进行全面更新调整。同时,根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的工作部署,修武县开展了新一轮的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三条;
《河南省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技术方案》。
三、文件主要内容
本轮修武县城区基准地价用地类型分为商服用地(不含商务金融)、商务金融用地、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特殊及地下空间用途(地下商服用地、地下交通运输用地)。较上轮主要变化为:细分出商务金融用地和仓储用地,同时制定了地下空间两类用途的基准地价。镇区基准地价用地类型分为商服、住宅、工矿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
四、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1-7115109
相关阅读:
修政规〔2025〕1号关于更新修武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