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修武县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修政办〔2025〕1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焦作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焦政办〔2025〕2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做好2025年我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我县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县共抽取约1800住户、5000人。
二、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建立2025年修武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社区)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2025年修武县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四、经费保障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