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修医保〔2024〕7号)
崔小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扩大到县直医疗单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焦医保〔2024〕9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5月1日起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焦作市基本医保统筹区内可以使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全部定点医疗机构。
此次调整,扩大了城乡居民享受门诊统筹的就医范围,我县参保居民可随时、就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并按比例报销,极大满足了居民的就医需求。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