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修政文〔2024〕42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弘扬和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以及“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佀杏花烈士之墓、叠彩洞”等6处新发现的文物公布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落实文物保护措施,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附件:修武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024年7月9日
附 件
修武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一、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计2处)
总序号 |
分类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1 |
1 |
佀杏花烈士之墓 |
1966 |
五里源乡马道河村 |
2 |
2 |
叠彩洞 |
1977 |
云台山镇片马村 |
二、石窟寺及石刻(共计1处)
序 号 |
分类号 |
单位名称 |
时 代 |
地 址 |
3 |
1 |
伏虎寺石窟 |
明 |
七贤镇崔庄村 |
三、古建筑(共计1处)
序 号 |
分类号 |
单位名称 |
时 代 |
地 址 |
4 |
1 |
桃园村西河寺 |
清 |
西村乡桃园村 |
四、古墓葬(共计2处)
序 号 |
分类号 |
单位名称 |
时 代 |
地 址 |
5 |
1 |
官庄村凤洼冢 |
汉 |
七贤镇官庄村 |
6 |
2 |
南柳村汉墓 |
汉 |
郇封镇南柳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