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怀琛主持召开县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听取了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研究了相关工作。
会议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强化行政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对于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行政复议法的教育培训,对于法律修订增加的新规定、新制度、新举措,要系统学、重点学,切实增强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利用送法下乡、送法上网,让行政复议法走到群众身边、接受群众检验,确保便民为民的举措落到实处。
会议听取了我县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相关工作,会议强调: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新的法律规定,落实好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同时,要及时制定、修改行政复议有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配套规定,特别是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方面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