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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文章来源:商工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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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焦作市修武县宁城路69号

邮政编码:454350

联系电话:0391-7111319

电子邮箱:xwxswj7111319@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 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局长:宋海燕


第一条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修武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焦办文〔2024〕1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级。

第三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商务工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以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关促进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协调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商务领域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六)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落实行业标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对全县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牵头负责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九)拟订全县服务业、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政策,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依规对全县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含博览会、展销会、交易会和国际性会议等)进行管理,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管;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十一)牵头负责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区域性经贸交流活动;负责境内招商引资及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十二)执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六)监测分析全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十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十八)负责提出全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十九)组织实施国家、省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二十一)负责全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二十二)负责全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十三)统筹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相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跨行互通和重要信息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联网、云算、大据等基于信息技的新兴业态发展。

(二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重点行业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基础网络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二十五负责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工业产业转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产能力监管;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依法负责全煤炭经营监督管理;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二十七)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职能转变。突出开放引领,坚持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开放战略,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完善开放政策,拓展开放领域,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融入河南自贸区建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推进产业导入和企业转型。着力提高消费水平,扩大消费能力,促进国内贸易市场更加活跃。大力加强和推进物流业转型、电子商务和会展业及会展经济发展。持续加强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深化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提高工业和信息化运行监测分析水平,加强行业发展趋势研究,创新行业管理模式,实现政府宏观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切实转变职能,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六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2.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修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与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1.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健全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有关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的安排,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承担全县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2.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3.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粮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进出口总量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强协调配合,健全相关监督制约机制,形成合力。4.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编制煤炭、煤炭清洁利用等相关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拟订相关政策措施等职责,涉及煤炭的部分应征求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的意见。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在相关能源发展规划内制定煤炭工业发展专项规划,统一负责指导煤炭工业管理职责。5.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或上报投资主管部门、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须征求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意见,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负责提出行业审核意见。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本规定第四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信息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政策法规股(信访办公室)。牵头拟订全商务领域促进政策,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拟订全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牵头推动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落实;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推动商务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信用建设;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办理、结果公示、档案管理;负责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贯彻落实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企业改制方案,指导审查企业改制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企业兼并、破产、重组工作,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促进企业机制创新,负责全县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经济贸易股。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社区商业建设和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汽车流通进行监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影、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依规对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进行申报。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拟订全县物流转型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业发展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全县冷链物流、快递物流、电商物流等物流业态发展。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出口品牌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拟订全县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的申报工作;管理涉及我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牵头推动“一带一路”和“空中丝绸之路”经贸合作。拟订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负责全县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合执法股。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商务领域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商务领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承担全县成品油经营、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等商务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指导全县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承担全县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依法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管理;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抓好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招商服务办公室(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研究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全县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牵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全县引进境内资金的统筹规划和统计工作;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内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牵头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文稿;承担有关商务指标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综合量化考评;负责全县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

(六)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工业信息化的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拟订并组织实施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负责统筹推进全大数据产业发展,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与经济社会等领域融合发展;承担推进相关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县军民融合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七)行业与综合利用股。负责装备工业(含国防工业办公室有关工作)行业管理,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建材、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盐、家电、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推动县级医药储备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全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承担电子信息、信息产业等工业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和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全网络安全和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联系通信企业。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工业新兴产业发展。

(九)运行监测协调股。监测分析全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全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工业运行宏观政策宣传、指导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交流合作事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计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产能合作、并购、技术引进等;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组织开展企业提升培训。

(十)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日常工作。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7暂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11名(含总工程师1名)。

 修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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