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简体 | 繁体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 > 义务教育领域 > 学生管理
2023年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情况
文章来源: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3-11-23

字号:【

根据教财【2017】441号文,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是指《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中规定的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助范围为全省义务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不含已经享受义务教育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义务教育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在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23]171号)文件要求,享受营养改善计划资助政策的学生范围是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


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2017】441号.doc

附件2: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2023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docx

附件4: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省定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docx



修武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pdf


豫ICP备19019548号-1 | 焦公网安备41082102410836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10001

主办单位: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1-7192682 | 电子邮箱:xwxxhb@126.com

图片:
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