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
近日,修武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修武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规范有效流转,共同发挥刑罚与行政处罚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与惩处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意见》明确,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认为依法应当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并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意见》对不起诉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意见、检察建议发出及跟踪监督等程序进行了细化,促进了行刑反向衔接及行政违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我县将以该《意见》为依托,强化内外联动,凝聚“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合力,消除行刑衔接“真空地带”,确保行刑反向衔接“无缝对接”,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