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6日 星期日
简体 | 繁体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  策 > 其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修政〔2023〕11号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26

字号:【

修武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修政〔202311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统筹集约发展,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修武实践提供高水平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气象整体实力大幅跃进。

2035年,气象关键科技领域取得突破、气象科技成果不断涌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气象服务全面融入和支撑现代化修武建设,气象保障乡村振兴、粮食安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域旅游等领域水平全市领先,基本建成气象强县。

二、重点任务

保障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 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发挥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作用。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强化高级别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和叫应服务。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媒体发布体系建设修武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广泛发布。以突发性、局地性、灾害性天气为重点实现面向特定人群的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细化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灾害约束性五停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县委宣传部、县气象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旅局、教体局、科工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以下均需各乡镇和城镇居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不再列出

2. 提升城乡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全面融入城市大脑,开展新型智慧城市精细气象服务。将气象灾害防御全面融入城市精细化治理,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智能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开展极端天气对供水、供电、供暖、供气、交通等安全运行的影响评估工作。实施韧性城市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开展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等。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的工作监管机制。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数字乡村建设内容,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实施智慧气象工程,提高智慧气象服务水平。(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政数局、科工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教体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把防雷安全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建立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领导专班,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保障机制,将本地防雷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快建设农村、学校雷击风险高发区域防雷装置。提升党政领导干部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普及和安全教育,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融入全县义务教育体系,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城市综合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局、教体局、气象局、科协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融合发展,提高气象保障经济社会水平

4. 强化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强化县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建设,推进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工作。开展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建设,优化完善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建设布局,针对关键农时农事,加大抗旱、防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力度。建立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机制,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中心、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进全域旅游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文旅、气象信息共享,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开展春观花、夏避暑、秋登高、冬赏雪以及康养旅游主题气象荐游。针对民宿开展专题气象服务。(县文广旅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民生保障气象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众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众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众气象服务均等化,加强气象服务信息渠道建设,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交通、能源、电力、保险等行业。推进气象融入数字生活,面向健康生活、户外体育、新型消费等领域,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县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旅局、科工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保障重大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7. 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气象支撑。加强气象+高分卫星遥感综合应用,开展遥感产品真实性检验。动态监测评估气候变化对我县重点水系和水体分布的影响。强化森林防火气象服务,关键时段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实现火点位置、火点面积等动态监测。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提升流域粮食生产、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气象保障能力。(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水利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深入挖掘气候优势资源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争创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县、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气候品牌,打造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省级气候生态品牌。推进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能力建设。探索开展面向国土空间开发的气候评价体系,研制气象灾害综合风险地图。(县发展改革委、文广旅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 推动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成立修武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实施人工影响天气播雨减灾行动计划和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推进火箭增雨防雹系统+烟炉发生器双装备的列装,探索空气聚能炮等新型作业方式。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指挥平台,建设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部门协作的人工影响天气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购销、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公安部门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信息录入民爆信息系统,及时办理弹药运输许可证;指导临时弹药库治安防范建设。(县人武部、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0. 强化气象关键技术应用。加强智能观测和数据融合分析、数值预报产品释用、灾害性天气预报、智慧气象服务、气候变化应对等气象领域关键技术应用。将气象关键技术攻关纳入我县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研发专项,逐步提高对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的投入保障力度。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应用,开展强对流精细化预警、灾害性天气本地化预报以及城市重大工程建设、交通、农业、旅游气象影响预报等关键技术研究。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县科技研发计划,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县组织部、气象局、科工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怀川英才计划”。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气象领域专家人才申报高层次人才、青年人才,培养造就一批气象科技领军人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智慧气象。

12. 建立立体协调精密的气象观测体系。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建设地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优化完善观测站网布局,升级改造单要素自动气象站,推动超期服役自动气象站更新率100%,实现自动气象观测站行政村(社区)全覆盖,提升观测装备智能运维保障水平。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沿南太行山、中小河流(河道)、中小型水库、地质灾害重大隐患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修武段)关键部位气象防灾减灾观测系统。建设修武城市智能气象观测系统,提高气象移动应急保障能力。完善农业、交通、能源、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资料分析应用水平。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县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水利局、南水北调办、农业农村局、焦作市生态环境局修武分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科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构建智能网格精准的气象预报系统。健全无缝隙、全覆盖的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和产品体系。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预报预测业务,发展本地特色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开展气象综合实况监测、短时临近、短中期、延伸期等智能网格预报,逐步实现五个一(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的精准预报能力。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预报技术。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县气象局负责)

14. 建立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能预报技术,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气象服务场景。推动气象服务融入社会整体智慧治理架构。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将精密监测产品、精准预报服务按需送达决策者、生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县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工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提升智慧气象信息支撑水平。升级气象通信网络,构建5G+应用场景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北部山区自动气象站观测数据实施北斗通信传输。建设智能化气象监测设备和网络运行监控系统。优化配备核心网络设备提升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健全跨部门、跨地区气象相关数据获取、存储、汇交、使用监管制度,落实气象数据产权保护政策。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构建气象业务和服务+模式。升级气象视频会商系统,提升灾害性天气联防联动能力。(县气象局、科工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局、水文站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加快气象台站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百站提质行动,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及本地特色气象服务功能体系。全面升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常规气象观测站、农田小气候观测站等站网设施,全面夯实基层气象台站精密监测、精准预警和精细服务能力。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县建设。(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气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协同联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支撑加快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要按照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依照属地管理原则足额落实气象保障维持经费,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支持解决重大项目建设等资金保障问题,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实施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事项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工作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将气象领域执法纳入地方综合执法范围,将气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纳入地方执法检查计划。健全气象标准体系,将气象标准化建设融入地方发展,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



202310月26日

 

豫ICP备19019548号-1 | 焦公网安备41082102410836 |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210001

主办单位: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391-7192682 | 电子邮箱:xwxxhb@126.com

图片:
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