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依据
《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1. 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9〕52号).docx
2. 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29号).docx
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6〕894号).docx
4.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docx
二、服务对象
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的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 服务机构信息
服务机构:修武县妇幼保健院孕前优生科
服务地点:修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工作日
四、服务内容
为计划生育夫妇免费提供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五、服务流程
各乡镇卫生院和计生办与各村村医和妇女主任结合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修武县妇幼保健院孕前优生科我县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对所有接受孕优项目检查的夫妇,及时优质的接待、检查,并做好优生咨询和优生指导工作,尽快出具评估报告。各乡镇卫生院做好早孕随访和妊娠结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六、服务要求
(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市、县(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承担,并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市、县(区)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同级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配合指定的县区级服务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可承担健康教育、采集基本信息、病史询问、一般人群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任务。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承担部分临床检查项目。
(三)村卫生室、社区卫生院收集辖区内计划怀孕的夫妇信息,协助县乡区街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组织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自愿到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接受检查。收集报告早孕及妊娠结局线索。
七、投诉电话、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391-7188525
网上投诉渠道:“健康修武”公众号
受理单位:修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受理单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受理单位办公地址:修武县丰收路东段县文化艺术中心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