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修政办〔2021〕21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构建责任明晰、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确保全县各乡镇消防工作达到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为契机,创新基础消防网格化监管新模式,科学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做到“定格、定责、定人”,充分发挥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员的宣传发动、防火检查、信息上报等作用,切实筑牢“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火灾防控网络。
二、工作职责
(一)划分网格。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元,在产业集聚区、小营工贸区以企业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筑牢火灾防控网。乡镇、产业集聚区、小营工贸区为“大网格”,行政村为“中网格”,村组、企业为“小网格”。
(二)明确责任。各乡镇要依托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确定消防网格化监管模式,成立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小营工贸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大网格”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每月要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各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第一责任人,对本网格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行政村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留档备查,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村“两委”委员、企业法人为“小网格”第一责任人,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各乡镇根据实际成立义务消防队,做到有人员、有车辆、有器材、有场地,纳入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调度体系。
(三)整合资源。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小营工贸区管委会要整合资源,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各行政村设置消防安全服务站,配备1名两委成员担任网格长,每个基层网格至少配备1名网格员。
(四)统筹推进。各乡镇要进一步明确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行政村要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消防救援部门要积极协调推动网格精细化管理,定期组织乡镇、行政村等基层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工作能力和水平。公安局、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加强对所管辖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三、实施步骤
(一)试点打造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以云台山镇为试点,在试点打造过程中,确定消防安全检查内容、隐患整改期限、复查处罚程序等,探索先行先试的经验做法,全面向其他乡镇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5月—2021年7月)。召开全县现场会,推广试点经验,建成并高效运行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和管理对象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1年8月)。组织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各乡镇消防网格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下发通报,确保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将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纳入日常议事日程,组织开展消防工作。其他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范围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抓好宣传培训。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相关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人员要确保会检查、会宣传、会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群众消防安全宣传培训。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严格督导奖惩。将乡镇消防网格管理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人员伤亡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开展火灾责任事故延伸调查。
2021年4月15日